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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准扶贫需重视解决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
更新时间:2018-04-09
发布时间: 2018-03-26   来源:人民政协报   作者:
  “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,多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依靠产业就业实现脱贫。但是农村老年人因为体弱多病、缺乏劳动力,加上医保报销水平有限、养老金不高,脱贫面临较大难题。”全国政协委员、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焦斌龙认为,建立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生活特殊补贴制度,完善精准帮扶措施,解决老年人贫困问题。
 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,老年贫困人口占比在不断提高,贫困程度还有加深趋势。焦斌龙介绍,从山西的情况看,2016年底全省144.2万贫困人口中,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38.66万,占26.8%。2017年底全省89.99万贫困人口中,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6.9万,占29.89%,较2016年底增长3.08个百分点。老年群体随着年龄增长,疾病治疗支出明显增加,年龄越大越容易陷入贫困。国家对农村养老保险补贴偏低,导致农村老年人成为边缘贫困群体。即使有的能享受低保、大病医保报销、临时救助等,但生活依然在低水平徘徊,一旦出现疾病、意外等情况,就会返贫。
  “如今,由于‘厚小薄老’、‘重扶养弱赡养’现象的存在,致使赡养敬老不到位也加重了老年贫困。”焦斌龙表示。
  为了解决农村老年贫困问题,一些省市进行了积极探索。比如西安市,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,给农村65周岁至69周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和贫困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,每人每月补贴50元。山东省一些县针对农村贫困老人老无所依的实际,积极探索实行“互助”养老新模式,建立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,村里将相关收入集中起来,建立互助养老基金池,主要用于农村贫困老人请保姆的费用、承担伙食费就医费等。
  “应该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,大力推动农村贫困老人脱贫。”焦斌龙建议,一方面适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险中基础养老金的补助标准。另一方面建立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生活特殊补贴制度。可设立全国统一的、以财政为基础的、非缴费型的农村老年贫困人口生活补贴制度,以年龄、收入、支出等为标准,对农村贫困老人给予经济上的帮助,以缓解他们的贫困状态。
  焦斌龙还建议,完善精准帮扶措施,重点是要按照农村贫困老人不同的情况,给予具体的帮扶措施。比如对于有完全劳动能力的,可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,增强其自我照顾能力;有部分劳动能力的,可提供公益性岗位,依托社区照顾实现自主服务;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有家庭成员照顾的,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直接补助等形式加强家庭支援力度;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家庭成员可依靠的,可通过农村幸福院、乡镇敬老院、县级社会福利中心等公立养老机构进行兜底托养。
  “鉴于农村贫困老年人致贫原因复杂、脱贫难度大,无法依靠某单一扶贫措施脱贫解困,建议应建立综合性的帮扶措施。”焦斌龙呼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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